关于做好化学实验教学中心2014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4]9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带动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加强我校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4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为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与经费资助
1、立项计划
2014年化学实验教学中心计划立项20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项目成果为学生在期刊网中期刊以第一作者和吉首大学第一单位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生以第一作者论文结题。
2、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给予3000元资助,经费由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供,示范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和验收,经费待项目结题后报销。经费使用范围为实验材料费,试剂费、检测费、论文发表版面费和打印费(打印费比例不超过10%)。
二、申报立项条件
(1)项目研究内容为武陵山区植物开发与研究;
(2)项目研究内容要与化学实验相关;
(3)项目立论充分,目标明确,方案合理,文本格式规范。
三、项目申请人
(1)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的我校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
(2)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4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3)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4)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设备和材料准备、实验数据的获取、实验结果的分析、实验数据的处理、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5)已承担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其他类型的大学生实验项目和平台项目已经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
四、指导老师
项目指导老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学历,并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完成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指导经验,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五、申报步骤
1、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化学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审核。
2、学院评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立项结果在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上公布。
六、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填写《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请书》和《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表)。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word2003版本)发送到:ouyanghxhg@163.com中,纸质文档1份经指导老师签字后交教务办公室张灿老师处。
吉首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4年10月18日
附件:
2014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