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化学实验教学中心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综合化学实验项
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通[2008]7号)和《关于申报2010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0]80号)以及《吉首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带动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加强我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化学实验教学中心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为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与经费资助
1、立项计划
2010年化学实验教学中心计划立项30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其中15个为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综合化学实验项目,项目成果最终转化为学生实验项目,编入实验教学大纲;另外15个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学生第一作者论文结题。
2、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资助,经费由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提供,由教务处下文,示范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和验收,经费使用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立项条件
1、立项原则
坚持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
2、项目选题要求
目标明确、立论充分、研究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探索性,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3、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主要包括:综合化学实验项目以转化为学生实验项目为目标,应用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要强,符合示范中心发展规划;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以1篇学生第一作者论文结题,内容符合办学定位和本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立项的省级、校级及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创新性实验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有在建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4、项目申请人
(1)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的我校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
(2)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3)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4)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设备和材料准备、实验数据的获取、实验结果的分析、实验数据的处理、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5)已承担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5、指导老师
申请项目指导老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学历,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三、申报立项步骤
1、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创新性项目合同书.doc
综合化学实验教材编写格式.doc
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化学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审核。
2、学院评审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由教务处下文立项,立项结果在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上公布。获立项者,需填写《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
四、时间安排
(1)2010年4月22日至5月25日:教师组织学生填写《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10年5月26日至6月10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化学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公布本次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审结果。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每项报送一式二份到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
(2)以上材料的电子稿(word2003版本)请于5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hgxyjsu@126.com。
六、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彭晓春: 电话 8563911(办公室) 手机 13739011111
吴道宏: 手机 13739020899
吉首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