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项目办发[2006]1 号
吉首大学福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贫困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生积极开展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福特基金资助吉首大学提高贫困生能力项目计划书》中的活动安排,为做好我校贫困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2006年4月11日至5月10日。请认真组织申报,切勿超过申报期限。
二、项目资助对象
凡在我校贫困生数据库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在籍本专科生。
三、项目资助范围
1.具有创新思想并有发展前景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性研究项目;
2.有利于学科发展或学科交叉,开拓新研究方向的项目;
3.为申报校外其它项目而进行的前期预研项目。
四、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者必须按规定的内容以及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吉首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材料,由所在学院进行初选。
2.申报者所在学院按有关规定对申报者择优遴选,遴选出的《申请书》于2006年5月10日上交至校健强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校健强社和校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资助范围;
(3)不按规定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4)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4.经审查合格后,由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资助额度。
五、项目资助额度
文科项目800元/项,一般项目为600元/项;理科项目1000元/项,一般项目为800元/项。
六、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另加一份电子版)。
2.如有疑问,请到校健强社办公室咨询(第一教学楼四楼),咨询时间:每晚7:00-9:00。
附件:《吉首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在吉首大学福特基金项目网站下载)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福特项目 科技创新 基金资助 通知
吉首大学福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6年4月11日印发(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