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项目办发[2006]11号
吉首大学福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
关于申报贫困生科技创新基金科研课题资助二期项目的通知
院学工办:
为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福特基金资助吉首大学提高贫困生能力项目计划书》中的活动安排,为做好我校贫困生科技创新基金科研课题资助二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2006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请认真组织申报,切勿超过申报期限。
二、项目资助对象
凡在我校贫困生数据库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在籍本专科生。
三、项目资助范围
1.具有创新思想并有发展前景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基础性研究项目;
2.有利于学科发展或学科交叉,开拓新研究方向的项目;
3.为申报校外其它项目而进行的前期预研项目。
四、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者必须按规定的内容以及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吉首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材料,由所在学院进行初选。
2.申报者所在学院按有关规定对申报者择优遴选,遴选出的《申请书》于2006年11月11日前上交至校健强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校健强社、校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资助范围;
(3)不按规定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4)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4.经审查合格后,由科技创新专家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资金资助额度。
五、项目资助额度
文科项目800元/项,一般项目为600元/项;理科项目1000元/项,一般项目为800元/项。
六、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另加一份电子版)。
2.如有疑问,请到校健强社办公室咨询(第一教学楼四楼),咨询时间:每晚7:00-9:00。E-mail:jsukx@163.com。
电话:13487438110,13787908941。
附件:《吉首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在吉首大学福特基金项目网站下载)
二○○六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福特项目 科技创新 基金资助 通知
吉首大学福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6年10月18日印发(共印30份)